第264章 是我見過的最——嘴不饒人的(1)

發佈時間: 2024-03-02 06: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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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4章 是我見過的最——嘴不饒人的(1)
  安知雅毫不疑問:老人家不回復莫女士,其實是想讓二老爺上這個套,把莫森的新一輪計劃從雲霧中顯出痕跡來。

  回家,得和丈夫私下透個氣。

  不過,唯今,這莫女士的安全意識過重了些,一直體會不到老人家的精髓,也有點讓老人家為難。

  “知雅,你有沒有辦法?”李太奶奶趁機考驗下曾孫媳婦,同時拋出個佑餌,“我這裡一直缺個CFO,握有股份的首席財務官。”

  CFO,若做了李家的CFO,等於可以掌控家內家外的李家所有財政,畢竟,二房女眷的財務款項,也都是要報到公司這裡來報銷的。這個甜頭安知雅不會想不要,尤其是每想到二房的人屢屢用各種手段為難她上門拿錢辦廚房事兒時,經常要她自己貼錢來的。

  “我有個法子。或許太夫人可以試一試。”

  安知雅大言不慚的口氣,讓李太奶奶眯了眯眼。

  “說吧。”

  “我為太夫人給莫女士擬個回函吧,不提這個項目,隻提上次夭折的項目。”安知雅這招叫聲東擊西,意思告訴莫女士,上次項目夭折了老人家都沒有嚴懲二老爺,說明老人家對二老爺偏愛。反之,大老爺的位置卻被自己孫子給替了。該向著誰做事,莫女士這回應該心裡有數了。

  李太奶奶彎著眉毛眼睛,心裡頭不得承認這丫頭在權術上玩弄的如魚得水,簡直是所有人心裡面的小九九,大筆一揮:“從今日起,這個CFO由你擔了。下次股東大會我把你隆重介紹出去。而從今天開始,與你直接對應工作的法律、信息、財務以及家內財務的頭兒,我會讓他們把工作匯報都發你郵箱裡頭,由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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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知雅毫不謙虛地接受了,同時眯著眼盤算怎麽回家後第一步宰二房。

  眼見歇的差不多了,老人家的工作都通過終端系統連接到家裡辦公的,來這裡只是為了有個地方吃午飯和睡午覺,沒想到給遇上莫女士這一難題。現在一並解決了問題,準備打道回府。

  幫著給老人家收拾桌上東西時,發現有不速之客進了莫女士的辦公室。

  是安夏穎和姚蘭芝,這出的又是哪出戲?
  莫女士瞬間關上電腦屏幕,一絲明顯的不悅:“你們怎麽進來的?”

  “警官帶隊。”安夏穎指著站在門外的那個紐約警官,還有的是李家公司自己的法律顧問。

  儼然是公司內的律師和保安都招架不住,加上上頭有人故意放人,安夏穎才能帶著姚蘭芝長驅直入財務腹地。

  “我們到隔壁談吧。”莫女士算是見過大風大浪的,面對突發意外鎮定如斯。

  不到五分鍾,財務總監的VIP會客廳,三個女人對排坐。

  一個小助理給裡面的來客和上司端上茶後,離開並鎖上門。VIP會客廳的四處窗戶綠色布簾拉緊,密不透風,外面想聽裡面一句對話,都得安裝竊聽器。

  而因這事,本要離開的老祖宗停留了下來。

  安知雅有意思地想:現在老祖宗的心情,再面對姚蘭芝時肯定特別複雜了。

  李太奶奶是有點坐不住了,兩隻老眼直勾勾地盯著下面的姚蘭芝,十分希望自己不是養虎為患。

  然現實是,姚蘭芝始終不是她那親生閨女,沒有任何偉大要無私奉獻給李家,肯定是要為自己討回利益的。

  “回去吧。”李太奶奶閉上眼,在見姚蘭芝準備開口的刹那,想逃。

  這可不行,絕好的機會,得在此刻斷了老人家對姚蘭芝的余念。但安知雅不會當面反對老人家的話,只是向全德使了個眼色,道:“讓全德下去先打火,這樣快點。”

  冬天裡的車,需要先打火預熱。

  本來一句尋常的話,卻顯得老人家似乎很心急要離開。

  老祖宗瞪了眼:“先不走了。”

  這一句“不走”,正好應景。

  下面的姚蘭芝嬌滴滴的聲音說:“今天如果不能拿到錢,我是不會走的。”

  莫女士的頭一下變成兩個大,你說剛老祖宗一封回函,是偏心於二房。然二房惹的這簍子一個接一個的。李墨成拿了姚蘭芝的私房錢投資,賠了,卻是以李家公司的名義投資,安夏穎幫姚蘭芝咬住這個漏洞,上李家財務要公道。想必也是二房自己不想掏錢,把麻煩扔到她這裡來。

  “投資本身是有風險的一項舉動。姚小姐。”莫女士自然不會把錢老老實實劃出去,能擋則擋,說著冷笑一聲,“當然,姚小姐的心情我也能理解。這世界上所有投資的虧了錢都覺得自己不該虧錢。”

  安夏穎是有備而來:“但是,姚小姐的資金在你們公司投資,你們財務卻沒有給她提供相關風險報告。這是違背金融市場交易規則的違法行為,等於欺騙欺瞞!根據相關法律條約,我替我當事人要求賠償我當事人損失的投資金額,並賠償相關精神損失,共一千二百五十萬美元。這是發給貴公司的律師函。你作為你們公司的被告代表,可以無視。但是,我們會在三天內向當地法院提交訴訟。”

  啪!幾頁紙文件甩在玻璃茶幾上,沉重得讓李太奶奶感覺心口上被壓了座大山。

  莫女士沉了臉:“我是被告代表?安大律師,我在此之前和你的當事人見過面都沒有,何談來交易?”

  “沒錯。有些公司是把業務和法律財務都結合在一起,由業務部門人員向客戶解說所有事項。但不是每家公司都如此的章程。據我所了解到的,你們的投資部業務人員,並不一定擔任解說所有事項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在業內有不成文的條約,公司財務部是有義務向任何投資者隨時提供資料。在你們公司的所有客戶都接收到你們財務部發出的風險報告時,只有我的當事人並沒有收到這份報告,不能不說是你和你屬下的失責,莫總監。”

  (本章完)